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704700801 实施编码 12371100575473212A3372017047008
实施主体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12418.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提取业务回单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2 办理形式 1,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市直管理部: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15-B20号;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43-48号;岚山管理部: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43-46号;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5号;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3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E01-E04号。
咨询电话:0633-1232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市直管理部: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15-B20号;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43-48号;岚山管理部: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43-46号;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5号;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3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E01-E04号。
投诉电话:0633-816827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积金服务专区综合受理B18、B17、B16、B20、B15、B19(综合受理)
受理时间:市直管理部、东港管理部、岚山管理部、莒县管理部、五莲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查看原文
缴存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条件且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身份证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单位出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I类银行储蓄卡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商业银行部门出具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1 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姚雯雯、赵楠、丁佳、冷纪辉、李允奎、李佳佳
受理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0 告知是否受理。 赵怡君、史晓丽、李威、岳元媛、熊伟、王敏敏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职工未经过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回答: 不可以。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取得残疾证后,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