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

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704800301 实施编码 12371100575473212A3372017048003
实施主体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12417.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3 办理形式 2,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市直管理部: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15-B20号;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43-48号;岚山管理部: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43-46号;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5号;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3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E01-E04号。
咨询电话:0633-12329
咨询网址:http://rzzwfw.sd.gov.cn/rz/icity/guestbook/consult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市直管理部: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15-B20号;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43-48号;岚山管理部: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43-46号;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5号;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3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E01-E04号。
投诉电话:0633-816827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积金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一件事B15、B16、B17、B18、B19、B20(综合受理,跨域通办,综合受理/一件事)
受理时间:市直管理部、东港管理部、岚山管理部、莒县管理部、五莲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金〔2011〕9号 三、(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式。”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45号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677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查看原文
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身份证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公安部门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结 1.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2.借款人还款账户金额满足部分还款额度要求。 1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姚文雯,赵楠,丁佳,冷纪辉,李允奎,史晓丽
审核 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0 符合条件的,同意提前还清贷款;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姚文雯,赵楠,丁佳,冷纪辉,李允奎,史晓丽
受理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请。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可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进行业务办理。 2.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0 告知是否受理 姚文雯,赵楠,丁佳,冷纪辉,李允奎,史晓丽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部分还款吗?如何办?
回答: 贷款期内,借款人可向申贷机构申请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可通过网上、手机APP等电子渠道或柜面申请办理。